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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一、犯罪未遂
概念: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视为犯罪未遂。
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一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一个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中止
概念: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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