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二)对方全责时: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用对方商业三者险赔偿,还有不足则由对方个人承担。
(三)己方有责任时:己方车损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车内财产损失。
(四)索赔要点: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事故认定书、财产损失清单、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财产价值和损失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