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没有物证,可从其他证据类型入手,比如收集当事人对案件的详细陈述,记录与案件有关的书证,保存相关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寻找证人提供证言,申请专业的鉴定意见以及进行勘验笔录等。
(二)在收集证据时,要注重各类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努力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此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三)起诉前仔细审查是否满足法定起诉条件,确保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明确、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