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民法典》之规定,
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
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
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
借款人。
因此,
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2、但是,在父亲死亡的情况下,此时发生
遗产继承,如
子女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则要同样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还款以实际
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
债务,缴纳税款和
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