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
刑事诉讼中的
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3、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