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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的清算是按照什么顺序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此时公司将进入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财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4)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43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113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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