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钱购买的房子登记女方名字的,如果女方承认对方
出资,且不认为这属于赠与的,则房产由夫妻双方共有,
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女方不承认对方出资的,则如果男方不能证明自己出资且房子不是赠与女方的,则离婚时该房产归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