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房产证和离婚协议不一致时,双方可先尝试友好协商。若能达成共识,携带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的变更登记,让房产证信息与离婚协议相符。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离婚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会认定协议有效并作出判决。之后,胜诉方可持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完成房产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