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正在服刑的自然人有民事和诉讼权利能力,可作被告参与民事诉讼,起诉要符合条件,管辖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被告可委托代理人,诉讼权利受保障,可提交材料启动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正在服刑的自然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其也拥有诉讼权利能力,能够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起诉此类被告时,需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包括有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方便原告进行诉讼。被监禁的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处理诉讼事务,也可通过监狱协助完成诉讼材料的转交和参与庭审等活动,其合法的诉讼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若遇到此类需要起诉服刑人员的情况,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来启动诉讼程序。如果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