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类型,在离婚案件中可使用,但要满足三要件。
(2)真实性上,要保留原始载体如手机,不能仅留截图,可通过公证固定证据,防止被篡改。
(3)合法性方面,获取方式要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他人设备、窃听等手段获取,否则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4)关联性上,聊天内容需与出轨行为直接相关。
(5)保存证据时不能随意传播,不然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并承担侵权责任。
(6)提起离婚诉讼时,合法固定的聊天记录可作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提醒:使用聊天记录作证据时,务必确保符合三要件,保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侵权,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