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
继承人可以
继承股东资格;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继承人为多数时,公司应变更股东名册,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析分各人的持股份额,将他们分别登记为股东。这样,每位继承人均可以依照《
公司法》的规定,分别独立地行使自益权和共益权。由于
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基于继承而增加股东人数也不会对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
出资设立。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