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治安管理专题 > 派出所调解时必须接受吗?

派出所调解时必须接受吗?

调解的程序一般是由一方先提出要求,另一方决定是否接受。公安机关主持调解,也需要征得双方同意,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调解,也是无法调解的。如果通过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但公安机关应当记录调解笔录。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调解程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
那么,在派出所调解时能录音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录音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偷拍偷录很可能涉嫌违法,并且在偷录的证据,不能在事后作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但是调解以外的其他证据,包括调解前的有关笔录,相关物证证人、鉴定结论、事发后的赔偿情况,都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