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若损害发生时受害人是未成年人,诉讼时效可从其年满十八周岁起算,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在未成年阶段可能缺乏独立主张权利的能力,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才能自主行使权利。
2.若法定代理人在受害人未成年期间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消灭。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法定代理人应及时关注未成年人权益,在合适时间积极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权益实现。
2.权利人即使过了诉讼时效,也可通过与义务人协商等方式尝试实现实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