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真的
传票不去会有两种后果:
一、
拘传拘传是指人
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
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
赡养、抚育、
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和合理解决。在程序上,拘传被告必须通过两次传票的
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
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根据法律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第二是
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是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即视为收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