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
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
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刑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
犯罪目的;
(二)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三)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