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首先亲自到
收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因故不能到原收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收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在办理补领申请手续时。
2、申请人还应该持有
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查档证明。根据收养登记档案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收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父母子女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
近亲属出具的写明
当事人收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作为当事人收养状况证明使用。
3、另外,收养人还要提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两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而
监护人在提出申请时,还要提交监护人1张2寸合影或者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