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销售假货23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有他人犯罪线索,可积极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表现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在司法机关讯问过程中,保持坦白态度,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销售假货的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