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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即被判处死缓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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