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著作权侵权时,权利人应先收集因侵权导致自身销量下降、收入减少等实际损失的证据,以此为依据要求侵权人赔偿。
(二)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要尽力调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通过收集侵权人销售数据、财务报表等证据,按此要求赔偿。
(三)若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都无法确定,可参照该作品的权利使用费倍数来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四)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情况,权利人可在前面确定数额的一倍至五倍内要求加重赔偿。
(五)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支付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开支,要保留好相关票据,一并要求侵权人赔偿。
(六)若实际损失、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均无法确定,可请求法院依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