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军人无重大过错,其配偶要离婚需先和军人沟通争取同意。若军人同意,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若无法协商一致,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若军人有重大过错,其配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法审理判决,并且无过错的配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