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婚前债务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等,女方无需承担。此时女方应留存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债务发生时间、资金流向等,以防债权人要求女方偿还。
(二)若婚后双方约定共同承担男方婚前债务,女方需谨慎对待,明确约定内容和自身责任范围,签订书面协议。
(三)若债务实际用于婚后家庭共同开支等,女方需承担偿还责任,应与男方合理规划还款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