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收款人是共同借款人,有共同借款意思且参与借款事宜,可将其与借款人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让二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二)若收款人是借款保证人,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按保证方式,能一同起诉借款人和收款人。
(三)若收款人只是款项代收人,未参与借款法律关系,与借款事实无直接关联,通常不能将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四)起诉时要准备借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借款事实及各方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