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确实没察觉帮诈骗犯转账,要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无主观犯罪故意的证据,如与诈骗犯的聊天记录、转账时的具体情况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以证明自身“没察觉”。
(二)若被认定应当知道或事后知晓仍继续转账,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
(三)若被怀疑是诈骗罪共犯,要仔细梳理与诈骗犯的过往接触,寻找能证明自己事前未通谋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