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持冷静,在人身未受严重伤害时,查看车辆损失并拍照留证。
(二)虽逃逸又折返仍属逃逸情节,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
(三)协商不成及时报警,由警方根据现场及证据认定事故责任。
(四)警方介入后如实陈述经过,配合调查。
(五)若对方有错,可主张车辆维修费用、误工费等直接损失赔偿。
(六)保留好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