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
继承婚后取得的属于
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
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
共同财产。但财产所有人自愿将其作为共同财产的除外。根据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