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轻伤,构成故意
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
轻伤害的,不存在
犯罪未遂问题,即
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
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
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