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责任包括
行政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和
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发生
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过错等级和情节,给予
警告或者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执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
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