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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的行使方式

发表权的行使方式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3-03 04:16:21 已帮助15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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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权的行使方式
行使发表权可采取如下的方式:
(1)共同发表,即作者与第三方出版机构等订立出版合同后,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
(2)投稿发表,即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
(3)其他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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