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人与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案件结果标准、收费比例、支付方式等关键内容,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了解案件是否属于可实行风险代理的范围,若属于婚姻、继承等禁止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不要采用该收费模式。
(三)对律师收费比例进行核实,确保在合理规范范围内,防止过高收费损害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