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重婚罪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有妻之夫与女友同居,是否构成此罪关键看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2)若有妻之夫与女友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参与社交活动,让周围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
(3)要是只是单纯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虽不构成重婚罪,但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此情况下,其妻子在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
提醒:
有配偶者要遵守婚姻忠诚义务,避免陷入法律风险。若面临此类婚姻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发现有妻之夫与女友同居,可先收集证据判断他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收集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参加社交活动等方面的证据。
(二)若有证据证明构成重婚罪,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若不构成重婚罪,但违反了夫妻间忠实义务,妻子在离婚时可准备相关同居证据,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有妻之夫与女友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还和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结婚。
2.若有妻之夫与女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生活,周围人也这么认为,比如对外称夫妻、共同参加社交活动,可能构成重婚罪。
3.若只是同居,没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罪,但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其妻子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
结论:
有妻之夫与女友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才可能构成,仅同居未以夫妻名义生活则不构成,但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妻子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有妻之夫与女友若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且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像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参加社交活动等情况,就可能构成重婚罪。若只是单纯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罪。然而,这种同居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其妻子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如果在婚姻生活中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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