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债权转让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实施的债权转让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债权转让行为无效的除外;
3、违背公序良俗的实施的债权转让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实施的债权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