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不满3岁孩子抚养人有协商和诉讼两种途径。
1.协商途径: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变更事项与双方权利义务。协议经双方签字即生效,为增强效力,可进行公证。这种方式较为平和,能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也有利于孩子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过渡。
2.诉讼途径:若无法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需证明原抚养人存在不适合继续抚养的情形,如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或证明己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经济状况良好、能提供更好教育资源等。法院会从孩子利益出发,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建议双方优先考虑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程序,且在整个过程中都要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