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给
抚养费不可以脱离关系。法律上子女不能与父母
断绝关系,因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子女被他人合法
收养,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母子女关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