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应怎样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

应怎样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

民法院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可以通过以下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证明: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对象为用于救灾、抢险的特定款物。
4、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