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并面临刑事处罚,“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无明确统一标准,认定需考量多因素。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这些主体若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且获取非法利益达到一定数额,就会触犯此罪。对于“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法律未明确统一标准,需结合具体情形认定。在认定该罪时,要综合考量主体身份、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经营行为是否属同类营业以及非法获利情况等因素。若数额巨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