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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该怎么认定

1、应这样认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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