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提起小额诉讼且为财产案件,需先明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费用。如诉讼请求金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中,若是离婚案件,每件交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超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姓名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超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四)以上费用在小额诉讼按简易程序审理时,均减半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