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性质与自身处境,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表明对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的看法。
(二)积极收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为庭审做准备。
(三)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合理行使质证权、辩论权等诉讼权利,对对方证据提出异议并清晰表达观点。
(四)若有调解可能,在法官主持下参与调解,争取达成有利的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五)若委托了律师,密切与律师沟通,遵循律师专业指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