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上诉,首先要提交上诉状,不能口头
起诉。上诉状必须用钢笔书写,通常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如果是公民,应写明该公民的姓名;如果是
法人,应写明该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
代表人的姓名;如果是其他组织,应当写明该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部分是原审人
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第三部分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准备好之后,要在法定
上诉期内交给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