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办理离婚这事得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去办。
要是夫妻当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那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嘞,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那个人民法院来管辖。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在外地的民政局直接把离婚给办了的,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出现,就可以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让相应的法院来管辖和处理离婚的这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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