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在判决后义务人无力偿付时,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采取执行措施。
(二)双方可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或减免部分债务。
(三)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若有履行能力后尽快履行义务。
(四)若被执行人有规避执行行为,权利人可要求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