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不存在不宜抚养情形,2岁幼童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可按此正常争取。
(二)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不尽抚养义务的相关事实等,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
(三)父母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
(四)若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自身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优先情形的,可提供相应证据争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