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这些种类。
简易程序决定书,一般是在违法事实特别确凿,并且还有法定依据,处罚不算重的情况下才会用,像警告,还有额度比较小的罚款之类的。
它的格式挺简单的,上面会写明基本的信息,还有违法的事实,处罚的依据以及决定啥的。
一般程序决定书,要是案件的情节比较复杂,或者处罚比较重的话,就得按这个程序来办。
这里面包含的内容可详细了,有详细的案件情况,调查的过程,列举的证据,法律适用的情况以及最后的处罚决定等等,相对来说就更严谨、更规范一些。
还有听证程序决定书,当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时候,就会出具这个决定书。
它主要就是把举行听证的缘由、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给阐述清楚,这样能保障当事人的听证权利。
不同种类的决定书在具体的内容和适用的场景上是有差别的,这样做就是为了能确保行政处罚既合法又公正,让大家都能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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