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拘役期限起算时间

拘役期限起算时间

拘役的期限,是从判决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就比如说,要是判决之前已经被羁押了,那羁押一天就可以折抵刑期一天。

举个例子哈,有个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要是在判决之前已经羁押了 15 天,那实际要执行拘役的时间就是 75 天,因为三个月总共是 90 天,减去羁押的 15 天就是 75 天。

这里的先行羁押,包含被刑事拘留逮捕之类的羁押情况

这样做,是为了能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免得因为羁押时间太长,在刑期计算上出现不合理的情况。

总的来说,拘役的期限就是以判决执行的那一天为基准来开始计算的,而在羁押期间,是可以按照规定来折抵刑期的。

最新修订:2024-11-1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