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不在世了,要将房本上他的名字变更到配偶身上,一般属于继承过户,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所需材料:
确定继承方式
1. 遗嘱继承
如果老公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该房产留给配偶,那么配偶可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2. 法定继承
若老公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种情况下,要将房产过户到配偶一人名下,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非强制,但多数情况会选择)
1. 所需材料
- 被继承人(老公)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等。
-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即房产证。
-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 遗嘱继承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 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书(法定继承情况)。
2. 办理流程
- 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当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 公证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
- 审核通过后,公证处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1. 所需材料
- 不动产权属证书。
- 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法律文书)。
-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完税证明等(根据当地规定)。
2. 办理流程
- 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会进行实地查看。
- 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可能涉及印花税等)。
- 完成缴费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到配偶名下,并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过户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办理继承公证,那么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或调解。之后,继承人可凭借生效的法院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