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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为单位谋取利益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与单位利益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是使公款脱离了单位的监管就涉嫌了挪用。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形,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间隔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对此,应从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时间算起。连续累计至挪用行为终止。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按最后未归还的金额认定。

以上是挪用公款为单位利益的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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