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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担保人的期限

担保人的期限主要有两种,分别是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有六个月的时间。

在合同里约定的保证期间以及前面说的六个月规定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要是债权人已经提起了诉讼或者申请了仲裁,那保证期间就按照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来执行。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也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同样是六个月。

在这个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利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并且,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面说的六个月规定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也就不用承担。

总之,具体的担保期限得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最新修订: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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