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对被执行人名下无资产情况,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调查,提供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财产线索,比如其可能隐匿的收入来源、新购置的动产等。
(二)持续关注被执行人动态,若发现其有高消费等违反限制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法院举报。
(三)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也不能放松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关注,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