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录音证据属于法定视听资料证据种类,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件且按要求整理提交时,可作为立案材料助力案件受理及后续审理,非法取得的录音不仅不被采纳还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录音证据作为视听资料可用于立案,但要被认可需满足一定条件。合法性上,获取录音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像在他人私密场所窃听录音就不合法;而公开谈话时一方自行录音且未侵害他人权益通常合法。真实性方面,录音要完整、未剪辑篡改且内容清晰可辨,若有拼接痕迹对方可申请鉴定,不真实的会被排除。关联性要求录音内容与案件争议事实直接相关。立案提交时,要整理文字转录稿,标注时间、地点、参与人,提供原始录音载体并注明为原始录音。非法取得的录音会被排除,甚至担责。若对录音证据的收集、提交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