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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收购程序

公司股权收购的程序: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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